《幽默西游》读后感(精选多篇)

时间:2024-07-07 13:48:24
《幽默西游》读后感(精选多篇)[此文共7576字]

《幽默西游》读后感

我很喜欢读周锐的书,我读过他的《中国兔子德国草》《书包里的老师》《幽默西游》……最近我就在读他的《幽默西游》。

幽默西游主要讲孙悟空保护唐僧去西天取回真经成为斗站胜佛。因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就和净坛使者猪八戒一起去西凉女国的子母河里喝了一勺水。果然没过几天,他俩的肚子一个比一个大,只听“砰”的一声就生出了两个小男孩。于是孙悟空给自己的孩子取名为孙怪,猪八戒给自己的孩子取名为猪小能。它们一点也不听话,先是要学七十二变,又是要参加斗法大会,因为它们怕了杨戬的两个孩子—杨不败、杨不输,他们一个会使冰眼,一个会使火眼,所以他们先去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了七七四十九天,又去太乙真人那里吃了他的九阳化阴丹。现在他们既不怕火烧又不怕冰冻,但赶过去时斗法大会已经结束,因为杨戬作弊才让自己的孩子们得了那块腰牌,于是怪、小能去找金星借来了他的神笔,把无敌小神仙改成了无耻老神仙。后来他们跟不败、不输成为了好兄弟,杨戬和李天王经常会做亏心事,但是怪、小能有众多神仙的帮助一一穿破了他们两个的诡计,而有些时候因为贪玩被一些神仙批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如果要管别人,就一定要先管自己,不能因为他是大人做了一些亏心事而不跟其他人说,应该要当场指出那些亏心事。

承认错误,勇敢者也!

第二篇:幽默西游

幽默西游

自从唐僧师徒四人取经回来之后,名声便传遍全国。成了长安街的风云人物。这时候什么孙燕姿啊,张柏芝啊都在家里独守空房了。每天他们的别墅前,都臣门如市。一出门,一大堆记者就蜂拥而来??师徒四人感叹道:当名人还真难哪!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四人开始发愁了:这样整天呆在家里无所事事,真烦躁。终于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的讨论,大伙决定办一所学校,推荐八戒当校长。这消息经过媒体的传播,很快就传遍全国。很多的大款前来资助。于是不到三天,“八戒小学”便建成了,报名的有9999999位同学。校长乐得笑不拢嘴。

第二天,便是开学典礼。当然是由八戒校长来主持啦。

八戒润了润喉咙:“我乃猪??不!天蓬元帅!想当年,我在天庭可是堂堂大帅哥,虽然现在投错了胎,可仍然那么帅??”一边说,他的耳朵一动一动的,大概是太激动的缘故吧!“哇”怎么啦?原来同学一听这句话都到厕所里吐了。“唉帅哥就是帅哥,见了我都跑了。”八戒自我安慰道。“好,现在由你们的校长-??天蓬元帅来给你们讲一讲,取经的经过吧。记得那一次,有一个白骨精变成一个村姑想吃我师傅的肉,师傅,师弟,师哥都没认出来,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我猪??天蓬元帅挺身而出??”这些话,都被躲在云层上的悟空听见了,他对着地面说:“八戒的脸皮真厚,我看连美国的原子弹也打不进去。”这么一说,同学都向着天上的悟空招手,把八戒冷落在一边。现在我想大家都知道结果了,当然是悟空当了校长啦!

第三篇:西游读后感

《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最为优秀的神话小说,深受人们喜爱,可谓是妇孺皆知。小说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去取经,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获取了真经。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

唐僧身披一袭袈裟,手持,头戴僧帽,面目清秀文静。一路上经受了财富、权利、美色的种种诱惑。如女儿国国王的苦苦挽留,可谓情真意切。在妖魔鬼怪的心目中,吃了唐僧肉是可以长生不老的,因此,唐僧不断地不抓走,忍受着捆绑、恐吓、饥饿等伤害。所有这一切,丝毫没有动摇过取经之心。唐僧是凡身肉眼,更具有善良、慈仁一面。比如在《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

中,他分不清是非,恨逐美猴王,一味迁就妖魔,让我看到了一个 “慈”过头,善恶不分,胆小怕事的唐僧。

给故事增加幽默色彩的是胖乎乎傻呆呆又可爱的猪八戒。腆着个大肚子,扇着个肥耳朵,晃着个猪脑袋。最经典的动作就是一手扶着钉耙,将另一只手的食指塞进嘴里,猪头一歪装可爱,瞪着个色眯眯的小眼睛,一脸的无辜相。猪八戒本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触犯天条被贬下人间,又投错了胎进了母猪肚子里,结果生出一个猪头人身的家伙。他是师徒四人中最会享乐的一个。在困难面前经常逃避,轻言放弃,动不动就喊散伙。他贪吃、好色,也总是被欺负。“懒”是对他最好的评价。

与猪八戒正好相反的是其中最为朴实、老实忠干的沙和尚。他整天挑着担子,不辞劳苦,任劳任怨。在享乐面前总是先想着别人,在困难危险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对唐僧是绝对忠诚的。经常在猪八戒、孙悟空、唐僧之间打圆场,是个不折不扣的和事老。尤其是在师徒意见不合,闹分裂的时候,他总是好言相劝,耐心说服。因此,最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非沙僧莫属。比如在唐僧屡次赶走孙悟空时,他跪在地上好言相劝。我觉得生活中应该多一点像沙僧或白龙马的人,默默无闻而又朴实。

师徒四人中最厉害,最英勇,人气最高非孙悟空莫属了。他身穿虎纹皮草裙,脚蹬时尚小皮靴,精明强干,是一个不受约束,

敢于抗争的人物。他从石头里蹦出,对世间何事都有探索的好奇心,玉帝要捉拿他,却绝不屈服,还“大闹天宫”,不过有时也有些任性。他上天入地,除了玉帝之外大大小小的天官地鬼那个不一口一声“大圣”?他神通广大,会七十二变,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米。他有千里眼,顺风耳,火眼金睛,明辨人妖,分清善恶。他还有一个令妖魔闻风丧胆的武器——金箍棒。他是师徒四人中举足轻重的一个人物,在取经路上立下汗马功劳。

僧师徒四人在途中遇到的妖魔鬼怪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我想,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放弃,只要坚持,我

们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虽然在取得成功的过程中会遭遇许多磨难,但是这样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力,使我们得到锻炼,所以,要勇往直前!

《西游记》,这颗在历史上耀眼灿烂的明珠,正闪烁着那金色的光!

第四篇:西游读后感

西游读后感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师徒四人要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他们为了取到真经,挑战了八十一种的困难,还受了许多伤呢……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西游读后感。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孙悟空最大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父被抓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师-父。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 意志坚强,慈悲善良。 是一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此处隐藏2781个字……《大话西游》的开头:一位才华横溢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孙悟空),根本不喜欢世人摊派给他的大事业(西天取经)。他尤其受不了师父(唐僧)的唠唠叨叨,可世俗条规(观音)又不放过他。为让他悔悟,心甘情愿地去取经,唐僧和观音达成妥协:让他五百年后重新做人。这真是一个宿命的开始。

九七一师兄曰:“大学的孩子都是玻璃罐里养蛤蟆,前途光明出路不大。”再贴切不过。大闹天宫无非是大学四年的黄金时光罢了,找到工作走上社会任你盖世的才华浑身的个性也自有翻不出的五指山来压。只有戴上紧箍咒取经去,九九八十一难,做一个奇奇怪怪的佛。你别无选择。

五百年后的悟空叫至尊宝,在五岳山从事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山贼。命运却要他扮演孙悟空,至尊宝只是个过渡罢了。蜘蛛精来了,白骨精来了,菩提老祖来了,牛魔王也来了……都是棋子,安静地立在命运棋盘的中央。他的路线是早定好的:(1)一个人给他三颗痣(2)戴上紧箍咒(3)打败牛魔王(4)西天取经。可怜的至尊宝什么都不知道,认认真真做山贼,还爱上了白骨精,想和她结为百年之好。所有的事都瞒着他接二连三地发生。

十年前我绝对不知道今天自己会在杭州的一所大学里学习,如今已隐隐感受到那冥冥之中的牵引。可怕的是这还绝不是终点,不到游戏结束我不会知道答案。真相将揭晓,在我临死的瞬间。

给至尊宝三颗痣的人是紫霞仙子。谁说的:总有一个女孩出现,让男孩最终成为男人。而男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那简直是一定的。非常喜欢紫霞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那样的气贯云霄,像一个童话故事。

而现实是: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属于你,包括你自己。也许我们就是为了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来到这个世上,因为年轻,所以押注于爱情。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至尊宝忽然成了孙悟空,千辛万苦找晶晶又爱上了紫霞。而抉择是那样残酷:要打败牛魔王救紫霞,就必须戴上紧箍咒做回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而戴上紧箍咒就不能有半点情欲,只有取经去。为至尊宝不平:不明白在这样的故事里为何爱情总要成为牺牲品,干嘛不让周星弛携紫霞纤纤小手——走先!我曾无数次在网上反映过类似意见,搞得很累。爱情是那样美丽而脆弱,无法直面生活的琐碎和坚韧。哪段感情又没有绚烂的瞬间和艰难的长久,在一起就会幸福吗,未必。至尊宝挖开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里的一滴眼泪,毕竟曾经沧海过。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人没能战胜命运,而人的尊严却在抗争中得到了肯定,人的情感也必将不朽。“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大彻大悟。紧箍咒,圈住昔日的梦想,圈住棱角分明的个性。成熟是一个很痛的词,它不一定会得到,却一定会失去。永别了,激情四溢的花样年华!永别了,神采飞扬的青葱岁月!永别了,同学!永别了,爱人同志!至此后漫漫长路我独行。望着荧幕上扛着金箍棒的悟空,忽地明白了本班男生什么自称光棍。向光棍行者们敬礼!

全片最后一句台词是:“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哟,象一条狗。”罗曼蒂克、海誓山盟、生死相许……面对爱情这些都是琐碎,不值一提。爱情就是爱情,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能与爱情同在的只有生命,其他都滚一边儿去。你爱了,难道还不够吗?

悟空爱了,不论晶晶还是紫霞,他都要将爱情进行到底。晶晶爱了,那个弃她而去的悟空,“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人又怎会开心。”紫霞爱了,“谁拔出我的紫青宝剑,谁就是我的如意郎君。”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孙悟空会爱白骨精,*八戒爱上了蜘蛛精。紫霞爱他至深,因为他拔出了一把剑。

故事里的人找爱人的理由永远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宝钗要那有玉的人来配……可生活永远现实得多,芸芸众生,谁又能许谁一个未来,自欺欺人罢了。有理由也好,没理由也罢,可还是要爱。让我去,过程就是结果,无悔。

爱无须掩饰无须矫做无须患得患失,只要像紫霞一样说:“让我们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先亲我一下。”爱是身不由己。晶晶口中道:“我再也不会为这个男人心痛了。”可还是要为他拔剑与人拼命。至尊宝梦中也要叫紫霞的名字七百四十一次,不知道的人觉得紫霞一定欠了他很多钱。紫霞说:“就象飞蛾,明知会受伤也要扑到火上。” “我无力抗拒,向你狂奔去。”无可救药的痴迷。爱是奋不顾身。

至尊宝对晶晶说:“你杀了我吧,我不希望你看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别的人。”晶晶以为:“都是骗我的。”跳下崖去。紫霞把身体挡在至尊宝面前,刺进牛魔王的铁叉里。一时间,以后的人生如何,大家都无所谓了。连那样宝贵的性命,也打算随时给爱情作了祭品。一个个一头扎进这情爱苦海,宁愿永生永世不得超生。爱深刻莫测。

三十娘流着泪说:“想我春三十娘貌美如花,却跟这么丑的人有了。”这是多少美丽自负的女子的宿命:心中的他是能文能武翩翩少年,枕边人却鼾声如雷大腹便便。谁敢说多年后眼望自己的丈夫不会有如此感觉,真不知幸福还是心酸。不过还是要为他挺身而去无限牺牲,像春三十娘为*八戒放下断龙石与牛魔王同归于尽。晶晶爱悟空,至尊宝爱晶晶,紫霞爱至尊宝,“他爱你你爱我我爱他”,千古无解的方程。《白马啸西风》里说:“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又深深爱上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所以紫霞说:“爱一个人原来是那么痛苦。”晶晶找不到那个抛弃她的悟空(象不象殷离),告诉至尊宝:“你经过五百年回来要找的不是我。”至尊宝原以为可以与初恋共度今生,谁知初恋的时候并不懂情爱人生。当年被他推开的紫霞已经悄无声息地抵达他灵魂的最深处,而他却不自知。可紫霞死了:“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没有人猜得中结局,一切随风而去。

恋爱的时候我们都不懂爱情,懂得爱情后却失去了可以相爱的时光。最绝望不是他不爱你或他离你而去,最绝望是你忘记了怎么去爱一个人,你已丧失了爱的能力。

请记住下面的台词:“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对你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也顺便记住这段话的原版,在王家卫的《重庆森林》里:“如果记忆是一个罐头,我希望它永远都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

我希望是一万年。”

至尊宝第一次说这番话是骗紫霞,第二次说已痛不欲生。总有一天,你会在灵魂最温柔的一隅为她重复这段话,为了你们即将封存的一万年。“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上大学之前是不喜欢周星弛的,那时心中只有英雄。经历过和正在经历着悟空式的命运和紫霞式的爱情,才发现生命的本质是以最低的姿态出现的。英雄?你为什么不问问做英雄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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