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控中心运营管理规定

时间:2024-07-07 13:48:05
查控中心运营管理规定[此文共1123字]

查控中心运营管理规定

一.日常管理

值班时间: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分为6:00-14:00、14:00-20:00、20:00-次日8:00三个时间段,并填写《值班在岗情况登记表》。

(一)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有关要求,对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公司安全业务进行监督查控。

(2)查控人员通过视频联网平台对客运站、公交场站、充电站、物业小区、公寓等场所(区域)及已排查安全隐患点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如实记录;遇紧急情况需立即上报和干预。

(2)查控人员要参与应急值班值守。负责及时接听、接收和掌握相关重要动态信息,保证与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值班室及下属各单位值班室的联络畅通;负责下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向中心有关部门报告重特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负责监督下属各单位的值班工作,对值班查控中心进行点名巡查和本单位应急指挥系统的操作及应急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3)值班人员接警后需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安保部负责人汇报,并根据三级处理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完成警情处置任务后编写突发事件简报。

(4)值班人员接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快速整理事件关键要素,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做好后续应急处置工作后编写突发事件工作/调查报告。

(二)工作要求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值班区域,特殊情况需值班负责人批准,并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监控室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嬉戏打闹,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保持查控室干净、整洁。

(3)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进入查控室。

(4)值班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值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在当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值班人员在上岗前需进行灭火实操培训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二.维护管理

(1)定期对监控中心系统或设备进行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查控室内设备的安全运行,每月填写书面报告“查控室运行管理月报表”。

(2)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查控设备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监控大屏是否正常显示,发生查控设备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各单位安保部负责人汇报,并第一时间联系系统维护商进行处理。

三.电脑及网络使用管理

(一)硬件管理

(1)电脑硬件及其内部配件和网络产品,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

(2)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外壳,严禁未经许可拆装、调试、更换硬件设备、接线及连接其它与工作无关电器设备,如确实因为工作需要,应由安保部负责人同意后,由网络管理员负责操作。

(二)软件管理

(1)电脑软件、系统软件等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进行安装、维护和改造,严禁私自安装操作系统、游戏、视频播放器。

(2)录像、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未经安保部负责人许可严禁随意拷贝、修改及删除电脑资源信息,同时严禁电脑使用者对系统原有附带安装软件进行卸载、对硬盘格式化操作等,如有特殊需要,请联系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并做好存档记录。

(三)使用管理

(1)电脑只用作监控、整理台帐使用,不得观看电影、听音乐、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禁止关闭、删除、更换公司的杀毒软件。

(3)做好日常维护,保持设备外部的清洁、完好。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应尽快关闭电源,以免引起短路或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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