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解决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XXX村委会及XX镇民政办领导:
本人叫刘武,是X镇X村委会勾X村人。青年时期,我响应国家号召参军报效祖国,于公元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应征入伍,在铁道兵部队当兵,属铁道兵种。直到一九七六年三月份才光荣退伍。由于部队是以建设和抢修铁路为主,工作强度很大,在施工过程中,本人曾受过多次工伤,小伤更是不计其数时有出现。如右手食指、中指被石头压断,石粉中毒多次,感染上中毒性肺炎。退伍后,我带着一身病痛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建设。从来没有向上级组织提过任何要求。
由于病根不能彻底痊愈,至今年老体弱,腿脚行动不便,无法再出工赚钱养家。多年来家庭负担主要落到爱人身上。不幸爱人又患上了严重腰间盆突出和支气管炎,逐渐失去劳动力和自理能力。至使生活十分贫困,经常要向左邻右舍借钱看病,借钱买米,度日如年。
这个情况,我们战友已经上北京找过相关管理部门反映过。上级指示我们回到地方办理低保,以解决相关生活难题。特此,我向上级申请,给我办理地方最低生活保障,以解决我作为一个老兵的老年生活之忧。
申请人:刘X
二○一七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