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
农村公路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谁专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机构组织
成立公路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琛
副组长:何成辉、王宾
成 员:李昌顺、汤永齐、崔可攀、舒安、杨超、吴斌、陈荣华、宁宜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所办公室)
三、应急准备
1、抢险队伍:所分工确定各线路责任人,负责加强“两节”道路巡查、现场指挥。各线路均组建抢险应急分队,明确机械操作人员,做到24小时全天候待命。
2、抢险机械和物资:准备挖掘机2台、装载车6台、农用车12台。抢险物资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制作、更新禁行、慢行等标志牌30块,配备锥形筒、彩带、铁锹等物资,同时与供应商联系储备水泥、砂石等材料。
3、加强两节期间公路日常养护与巡查,开展清沟“清沟疏涵”活动,确保路况良好,排水通畅,并加强地质灾害点观察,及时处置路基、路面病害,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状况良好。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观察、收集预警信息,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并保证通讯正常。
四、应急处置
发生公路中断后,各线路负责人要及时了解灾情大小、道路受阻情况,并立即汇报。
1、发现轻微路基缺口、塌方,对行车安全不构成影响的,由养护责任人及时组织防护清理。
2、发生较大路基缺口、塌方,占据有效路面影响行车安全,要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同时应立即组织修复。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预警、防护、封路等相关措施,明确绕行路线。同时及时制定抢险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道路通行。
4、在抢险中要及时报告抢险进度。
5、公路恢复通行后,拟定处理方案上报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争取尽快修复。
五、责任追究
在抢险工作中,因人员、机械设备不能及时到位,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或相互推诿而耽误抢险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