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记录
时间:2020.04.13
2020年4月13日
地点:二楼党建室
内容:聂荣县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参会人员:
主讲人:
一、《条例》的第一章重点内容是:(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第五条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条例》的第二章是监督的职责。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六个监督的主体,明确规定了各个主体应该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以及监督的程序和监督的平衡原则。《条例》第三章是监督制度。监督制度就是监督条例的重心和核心。
《条例》第四章是监督的保障体制。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自制,如何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如何支持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代表的监督等做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