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土地居间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土地居间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土地居间合同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账号: ;开户姓名: )。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协议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指定土地相关情况说明。
乙方(盖章): 经手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土地居间合同2公司地址:
居间方: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版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土地居间合同3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 ……此处隐藏13454个字……(居间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在接受甲方及乙方的出售及购买居间委托后,经丙方居间活动,现甲、乙双方对本居间协议第二条所述房屋买卖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介绍的甲方房地产之购买诚意,交付意向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RMB)。
二、买卖的房地产基本情况
2.1 物业类别:□住宅 □别墅 □ 商铺 □办公楼 □其他:类型: ;
2.2 坐落:本市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2.3权属:使用权产权房地产权证号:恩房地
2.4 装修:;附属配套设施: 。
2.5 是否设定了抵押:□否 □是
2.6 是否设定了租赁:□否 □是
三、购买条件
3.1 总房款:人民币佰万仟佰拾元整(小写RMB)。
3.2 房款的支付方式:
A.甲、乙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补交人民币佰拾元整,即定金共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RMB: )。该定金收取适用下列第 种方式:壹、甲、乙双方同意此款交于丙方暂为保管,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交付给甲方,抵作房款。贰、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同时,甲方应该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由丙方保管至甲乙双方签署该房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
B. 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内含已付定金)。上述款项中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办理完结该房屋交房及更名手续当日,其余首付款收取适用下列第 种方式:壹、由甲方向乙方书面签收后直接收取。甲方应该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止。产证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产证进行挂失补办。贰、由甲方向乙方签收后交丙方保管,待甲方办理银行还贷手续当日由甲方取回。
C. 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内办理完结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事项。还贷当日,甲方还将该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止。产证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产证进行挂失补办。
D.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工作日内,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交齐全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乙方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RMB: )。在乙方就该房屋的产证及他项权证办出后壹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他项权证原件通过丙方转交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在收到该他项权证后将乙方所贷款项直接支付甲方。
E.如乙方的贷款申请获得通过,则在乙方的贷款申请经过银行审核且在甲方办理完结该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赴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通过或者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在银行作出不予通过决定后 日内将不足额度补足,并于补足当日和甲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F.在□甲方收到全部贷款后日内 □乙方关于该房屋产权证办出后日内 □(可以复选,视为须同时满足所选条件),甲方向乙方办理交房手续。交房前的□水费 □电费 □通讯费□物业管理费 □及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G.该房产内的□水 □电 □煤气 □电话 □物业维修基金□ 装修 □家具 □等都已包含在总房款内,随该房产一并转让给乙方。在甲、乙双方办理交房手续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赴有关部门办理上述各项及该房产物业的更名手续。如因此产生的更名费,则由乙方承担。
H.乙方承担因申请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保险、评估、贷款合同的公证(如有)等费用。
I.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负担交易所产生的税、费。
J. 如该房屋内存有户口,则甲方承诺在送件后十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完结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K.房地产买卖合同需公证,公证费由(根据需要而定)
四、丙方应在接受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意向金后 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业务处理情况。
4.1 在此期间,乙方不得收回本意向金,否则乙方支付之意向金作为丙方居间费用由丙方直接扣除。
4.2 在此期间,如乙方所提的要求甲方无法接受,致使甲方与乙方无法达成交易,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或乙方认可的两个工作日之外的某个时间,将意向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如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购买条件,则乙方同意将该意向金作为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由丙方转交甲方。
六、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内容至丙方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乙双方有义务在约定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限前与丙方确认签约时间、地点。
七、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第六条之约定,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本协议约定定金的总额,可用定金抵扣)。同时,乙方确认丙方的居间费用为总房款的1.5%,并同意按此支付。
八、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第六条之约定,则应返还定金,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本协议约定定金的总额)。同时,甲方确认丙方的居间费用为总房款的1.5%,并同意按此支付。
九、协议履行期间,如果丙方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应向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如果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将该款项放至丙方处代为保管,则适用本条款。
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如甲方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且授权丙方将保管之定金返还乙方,则丙方可以将所保管的款项返还乙方,甲方所持有的款项保管证明同时作废;
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如乙方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或未在居间协议约定的期限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则甲方可从丙方处取回所保管的款项。
十一、甲、乙双方向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应具真实性。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丙方。否则,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或通知均视为甲、乙双方已收悉。
十二、甲、乙、丙三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据以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署名通知相对方。在征得相对方同意后,上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未经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协议条款,如给相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即为生效。
十六、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