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xxx
乙方(受托方):xxx
签订地点: xxx
甲方(委托方):xxx
乙方(受托方):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xxx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方案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技术咨询服务内容: 编制《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方案》。
2、技术咨询服务要求或目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方案》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取得备案批复。
3、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提交:《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方案》3套和环保部门的备案批复。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项目方案三月份完成,并取得备案批复。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环评、地形图、施工设计 。
2、其他:无 。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2019年3月1日之前提供上述资料纸质版或电子版 。
第四条 支付技术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服务报酬总额:人民币xxx元整(¥xxx)。
2、技术咨询服务报酬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50%;乙方交于甲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方案,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复文件后,乙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合同总额50%。
第五条 在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过程中,甲乙双方所知悉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有关资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条款持续有效,不因合同结束而终止。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1、乙方无合理原因拖延工作进度,可能导致技术咨询服务无法按进度计划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咨询服务报酬,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咨询服务内容及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返工后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咨询服务报酬,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负责方案编制过程中涉及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
4、甲方不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技术资料以及相关协作事项,导致乙方无法按照进度计划开展或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乙方可相应延迟工作完成进度时间。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咨询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因第三人指控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付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本条款持续有效,不因合同结束而终止。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甲乙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申请晋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地: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乙方: (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地: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